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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楠来:尽快制定实施海洋强国战略规划


“目前,建设海洋强国的内涵和目标已经清晰,下一步就是要制定详细规划,并加以实施。”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刘楠来认为,建设海洋强国是一个巨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实现这个战略目标,一要尽快制定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的规划,完善我国海洋管理体制;二要健全海洋法律体系,依法治海,依法管海;三要普及海洋知识,培养和提高全民海洋意识。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作出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时,明确提出了为实现这一总目标所要完成的各项任务。刘楠来认为,建设海洋强国涵盖海洋事务的方方面面,制定规划必须在国家层面上总体考虑。“这个任务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完成的,必须要由党中央、国务院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班子具体负责,各涉海部门尤其是国家海洋主管部门应参加,同时要集思广益,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库”作用。

为了使规划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刘楠来认为该项战略规划制定出来以后,应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布实施。通过这一程序,使海洋强国战略规划成为全民意志和我国的一项法律,用法律强制力保障其顺利实施。

长期以来,我国海洋事务的管理一直由国务院多个部门分工负责。刘楠来认为,这种多头分散管理的模式或体制现在已经不能适应海洋综合管理的需要。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并将多个海上执法力量进行整合。“这向着实行海洋综合管理的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并需要继续向前推进。”刘楠来说。

建设海洋强国,除需要有战略规划外,还有必要为这一战略规划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刘楠来说,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制定颁布了许多涉海法律,基本建成海洋法律体系,但还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现行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只限于我国的管辖海域,而根据国际海洋法,我国在管辖海域以外的世界各大洋和几乎所有海域也都合法享有权利和利益,这些是我国有权行使并需要依法维护的。例如,我国在公海上享有的航行、捕鱼、科研自由以及参与国际海底区域的管理和自然资源的勘探开发的权利等。虽然我国已在行使这些权利,但仍然处于没有国内法可依的状态。为了维护好这些权益,我们需要有全球视野,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填补法律空白。

刘楠来表示,现行涉海法律法规多是在我国海洋活动尚不发达的情况下,由有关部门牵头起草的,其中难免有许多不适应海洋事业大发展和海洋综合利用与管理要求的条款,甚至有相互冲突的地方,需要予以修改。修改现行涉海法律法规,也是我们完善海洋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建设海洋强国不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部分人的事情,而是全国人民共同的事业,需要全国上下一起努力。然而,历史上形成的重陆轻海的思想,以及海洋知识的偏差与缺失,极大地妨碍了我们的统一认识和统一行动。”刘楠来说,“我们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认识海洋的学习宣传活动,培育公众海洋意识,普及海洋知识和海洋文化,动员全国人民都来关心海洋、经略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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